当前位置:首页 > 手机资讯 > 正文

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编制

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林业局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管护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青川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组织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特色经济林、花卉、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县域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定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承担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保护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陆地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青川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湿地、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青川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

(3)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推进重点项目。一是开展国储林项目一期续建以及南部片区项目融资工作。二是完成增发国债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工。三是确保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范试点工作对接成果迅速落实,年底见效。四是争取大熊猫国家公园项目。

2.落实“三大经济指标”。争取专项债项目1个,国家储备林项目5个,森林防火项目2个,建设市级林业园区1个。力争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等目标任务。

3.建设“森林粮库”。一是按照“一线”“三园”“五基地”发展思路,建成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万亩以上,争创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省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二是制定《青川县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做好第二批“天府森林粮库”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争创“天府森林粮库”重点示范县,争创省级林粮示范基地1个以上。三是建成核桃稳产丰产示范基地12万亩。

4.推进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2万亩以上,推进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实现造林任务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

5.推进林业碳汇。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对林业碳汇开发的服务指导。

6.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完成全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做好濒危衰弱古树名木救护复壮,启动千岁古树保护三年行动,对新增古树开展认定保护,力争打造古树公园1个。

7.加强资源管理。一是完善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成果,加快全县林地管理边界划定,推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二是强化林地管理,严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优化简化采伐审批程序,规范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

8.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一是集中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环境问题。二是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协同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三是推进白龙湖跨湖大桥等涉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四是推进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规修编评估论证以及全民自然教育和森林研学活动。

9.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一是加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境)保护巡护工作。二是持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学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鸟类资源、禽流感调查。

10.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在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开展反面典型宣传。

11.抓好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和加大对枯死松树除治力度。二是做好春季防治工作。

12.抓实林长制。一是持续推行林长制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反馈清单、工作提示督办函“三单一函”和“林长离任交接”“项目林长”“园区林长”“林长+院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二是6月底前以国储林项目为载体建成不少于1000亩书记、县长林长示范林基地。三是制定乡镇林长制规范化运行试点方案,年底前建成至少2个示范乡镇。四是争取2024年全省首届林长制论坛在我县召开。

1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规范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二是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机制,参保率稳定在75%以上。三是支持国有林场林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农开展联合经营,扶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四是全县新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社(场)2家。

14.推广林业科技和种业振兴。持续推进核桃“一号工程”和毛叶山桐子等林木良种选育工作。大力推广本地适生良种,确保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5%以上。

15.助推乡村振兴。一是助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及时足额兑现涉林惠民资金,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二是抓好驻村帮扶工作,突出帮扶实效。举办好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会子活动,积极申报创建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林业局下属林业事业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下属单位未单独预算。单位总编制112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机关工勤2名,其他事业编制93名,事业工勤人员编制0名。在职人数总数97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机关工勤0人,事业人员69人,事业工勤人员12人;退休人员70人;遗嘱长赡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债务付息支出。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641.7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50.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指标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收入预算5641.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55.46万元,占48.8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6.25万元,占51.16%。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支出预算564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08万元,占31.22%;项目支出3880.63万元,占68.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641.7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50.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指标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6.25万元和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5.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78.12万元、农林水支出284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63万元和债务付息支出1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86.2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7.03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和债务付息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占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62万元,占5.70%;卫生健康支出79.09万元,占2.74%;节能环保支出370.84万元,占12.85%;农林水支出1993.07万元,占69.06%;住房保障支出118.63万元,占4.11%;债务付息支出130万元,占4.5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争取资金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1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失业保险交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4.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45.7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公园项目支出。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2024年预算数为23.28万元,主要用于:4个林业企业职工管护工资和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护林员支出。

9.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0.17万元,主要用于: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62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公园项目支出。

1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29.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办公费等。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68.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办公费等。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96.27万元,主要用于:青川县白龙湖消落带引种中山杉实施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和世行项目支出。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23.94万元,主要用于:青川县天池国有林场毛叶山桐子国家种质资源库补充收集种质资源项目和三锅苗圃“青川1号”核桃采穗圃综合管护项目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226.54万元,主要用于:4个林业企业职工管护工资和保险、生态护林员补助、林长制工作经费和林木种质资源普查项目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和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支出。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66.3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项目支出。

1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4.64万元,主要用于:青川县灾后重建林业区便道、防火通道等4个项目应付工程款支出。

19.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8.34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支出。

2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28.2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狩猎野猪补助费用和动物无害化处置费用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债务付息(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万元,主要用于:世行项目利息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林业局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1.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5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0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林业局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货车1辆,客车3辆,皮卡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工作用车需要。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未安排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林业局行政单位及下属林业事业单位1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4.1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8.66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林业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林业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0个,涉及预算3880.6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7个,涉及预算3850.63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重点项目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由单位交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国家公园项目支出。

(十)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指4个林业企业职工管护工资和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护林员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支出。

(十二)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国家公园项目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运转支出。

(十四)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指事业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运转支出。

(十五)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青川县白龙湖消落带引种中山杉实施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和世行项目支出。

(十六)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指青川县天池国有林场毛叶山桐子国家种质资源库补充收集种质资源项目和三锅苗圃“青川1号”核桃采穗圃综合管护项目支出。

(十七)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4个林业企业职工管护工资和保险、生态护林员补助、林长制工作经费和林木种质资源普查项目支出。

(十八)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和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支出。

(十九)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项目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青川县灾后重建林业区便道、防火通道等4个项目应付工程款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狩猎野猪补助费用和动物无害化处置费用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债务付息(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项):指世行项目利息支出。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最新文章